各教学院(部):
为及时了解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1周(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二、检查范围
日常教学各环节的工作规范。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情况
1.教师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进度表一致、履行课堂教学规范、教学日志记录、作业布置与批改;社会扩招线上教学授课;教师调课。
2.教学院部领导、教师听课评价及反馈;日常教学管理和检查。
3.2023年新设专业教学运行及组织。
4.实验实训教学、学生岗位实习及实习管理平台运行、指导老师日常实习管理等。
5.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二)教学研究与改革进展情况
1.系(教研室)组织教师开展政治和业务活动。
2.各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建设。
3.项目化教学、双基建设工作。
四、检查方式及要求
1.各教学院、部认真组织自查,在自查工作结束后以简明扼要的方式概括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拟解决的措施等,纸质材料(盖章)于11月15日前送交图文信息中心620室,电子稿发送邮箱ccyjwc123@163.com。
2.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质量管理中心于检查期间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汇总分析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校领导与部门反馈。
教务处 实验实训中心 质量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