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纪委和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抓好所在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权力运行,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情况。
四、加强日常教育,协助所在党组织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经常性教育。
五、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所在党组织和校纪委报告,提出工作建议。
六、保障党员权利,协助所在党组织和校纪委做好对检举、控告、信访和申诉等事项的办理。
七、定期述职报告,负责向校纪委报告所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协助校纪委调查处理违规违纪问题。
八、严守政治纪律,模范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九、积极参加校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承办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