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促进文明校园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创建一个文明、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在校住宿的所有学生(含住校的实习生)。
第二条 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全体成员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宿舍作息制度:
2.宿舍全体成员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勤俭节约;
3.宿舍全体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浓厚的学习气氛,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宿舍成员在评选学年度无补或重修现象;
4.爱护公物,保持宿舍设备完好,无人为损坏现象;
5.宿舍成员无违章用电、酗酒、赌博等行为,无人从事传销等非法经商活动;
6.宿舍卫生好,坚持值日制度,在学期中宿舍卫生检查合格率达100%;
7.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宿舍文化建设活动,且成绩突出。
第三条
文明宿舍评选的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必须达标;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为达标。具体标准如下:
1.门窗玻璃:10分。要求门窗玻璃无损、无灰尘,玻璃明亮干净。玻璃不净每块扣1分,窗台、门不净各扣2分,门窗 玻璃损坏各扣10分,扣完为止。
2.天棚四壁:10分。要求四壁清洁。乱贴乱写乱画一处扣2分,灰网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3.床上床下:10分。要求干净、整齐。床单、被套、枕巾脏各扣3分,不叠被扣5分,被子不整齐扣2分,床下物品摆设不整齐扣3分,扣完为止。
4.家具:10分。要求桌面清洁无污物,物品、书籍摆放整齐。桌、椅、柜子不干净各扣1—3分,摆放不整齐扣1—3分,扣完为止。
5.阳台:10分。要求干净、整齐。扶手不净扣1分,地面扣2分,物品摆放乱扣2分,扣完为止。
6.地面:20分。要求地面洁净,无痰迹、赃物。门口内外堆放垃圾扣5分,地面有污垢、赃物扣5—15分,扣完为止。
7.卫生洗漱间:20分。要求干净整齐,无堵塞,无脏杂物,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堵塞扣5分,有脏杂物扣5分,摆放不整齐扣1—5分,台面脏乱扣1—5分,地面扣1—5分。
8.其它:10分。房间内没有值日生表扣2分,夹缝有杂物扣1分,空气中有异味扣10分,有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违禁物品、有烟蒂、酒瓶各扣10分,扣完为止。
第四条
宿舍安全卫生达标由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两部分组成。定期检查由学生处、保卫处、各系部组织实施,原则上宿舍管理人员每天进行检查,各系部每周进行检查;随机抽查由学生处牵头,各系部和相关部门共同参加。
第五条 评选办法
1.学生处联合各系每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并根据每周检查结果,评出“月度文明寝室”,给予全院表扬,宿舍门口悬挂“月度文明寝室”流动红旗。
(1)每月评出 “较差寝室”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检查结果与系部年终考核挂钩(文明寝室加0.1分,较差寝室扣0.1分),一学期累计有三次及以上“较差寝室”记录者,该寝室所有成员不参加学院任何评先评优(包括奖学金);
(2)班级一学期累计有五次“较差寝室”记录者,该班级不参与本学年的优秀班集体评选;该班主任不参与本学年的优秀班主任评选,并建议系部与班主任考核津贴挂钩;
(3)学生干部个人内务不整理或所在的寝室内务整理获差,累计三次及以上者,免去学生干部职务;
(4)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个人内务不整理或所在的寝室内务整理获差,累计三次及以上者,预备党员延期转正,入党积极分子终止培养;
2.“年度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主要是根据平时检查结果由各系部对照文明宿舍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学生处。
3.学生处依据平时检查结果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第六条
“月度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系学生宿舍数的10%,“月度较差宿舍” 不低于本系学生宿舍数的3%;年度“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学生宿舍总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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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选出的年度“文明宿舍”,授予校“文明宿舍”称号,悬挂“文明宿舍”流动红旗,学院给予500元的物质奖励,同时系部可再给予适当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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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可根据情况制定本系部文明宿舍创建评选办法,为校“文明宿舍”评选推荐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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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2021年12月1日起试行。凡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